渝反邪发〔2018〕3号
关于开展全市2018年“防范邪教宣传日
(周、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反邪教协会:
为贯彻落实开展群众性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化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防范邪教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防范抵御邪教能力,厚积反邪教社会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将在全市开展2018年“防范邪教宣传日(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全国科普日”、“中秋国庆”、学校开学等时机选择开展宣传活动的时间。
二、主题与名称
活动主题:“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活动名称:“防范邪教宣传日(周、月)活动”。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活动,选择“某某区县防范邪教宣传日活动”、“某某区县防范邪教宣传周活动”、“某某区县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为活动名称。
三、活动要求
(一)坚持活动的群众性,突出群众的主体作用,努力提高广大公众防范邪教能力
活动策划要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将群众需求与宣传教育有机地结合。从群众关心、迷惑、迫切需要解决的邪教问题入手,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和难点,选择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参与的活动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邪教的知晓率与参与度,使其学习体会和掌握辨识邪教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切实提高群众抵御防范邪教的能力,筑牢群众的思想防线。
(二)坚持活动的实效性,因时、因地、因人群制宜,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人群、内容、形式,做到哪里有群众,宣传教育就做到哪里,群众有哪些需求,就提供什么宣传内容,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覆盖面,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是在时间选择上,要针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敏感日、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活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舆论;要选择方便群众参与活动的时机开展宣传,如“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中秋国庆”走亲访友、乡村旅游之际,学校开学等,增强群众参与度。
二是在场所和人群选择上,宣传活动场所要按照进机关、进课堂、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社、进教堂(寺庙)的要求进行选择,特别是要选择群众日常生活较为集中的公共活动场所,以及群众身边的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活动。宣传目标人群要根据进机关、进课堂、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社、进教堂(寺庙)的要求,突出机关干部、青少年、企业职工、社区居民、乡镇农民、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等重点人群。
三是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上,要主动创新,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活动,实现集中教育与群众自我教育的有机结合。要将行之有效的传统活动方式注入新内容,同时积极运用各种新媒体,扩大覆盖面,增强活动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市反邪教协会将组织编印活动宣传资料下发到各区县。
(三)坚持活动的统一性,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本着创新、协同的原则,精心谋划,制定方案,努力打造“防范邪教宣传日(周、月)活动”品牌。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底考核评优的依据,各地在活动开展结束后,将活动总结于10月19日前报送至重庆市反邪教协会,邮箱cqfxjxh@163.com。
二是统一安排,协同配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活动名称、时间等,形成“一盘棋”的协同效果。要配合好相关部门,利用好各种平台,把握好各种时机,积极有效的开展活动,要确保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长流水、不断线。
三是创新方法,丰富内容。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拓宽方式手段,突出特点亮色,力求通过开展活动营造出全社会的反邪教宣传氛围。
四是做好活动期间的新闻稿件报送工作。活动开展中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信息及照片(影像资料等)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单位领导要把好单位报送稿件的质量关。
重庆市反邪教协会
2018年9月3日
重庆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