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十五问|如何精准协同构建生育支持新格局
重庆市反邪教协会主办
"渝情渝理"
微信
"重庆反邪教"
微博
当前位置:首页>要闻推荐
十五五,十五问|如何精准协同构建生育支持新格局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7:28

【编者按】

制定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审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勾勒国家未来发展蓝图。

值此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澎湃新闻紧紧围绕“十五五”规划的主题,推出《十五五 十五问》专题,“国之大者”、“民生关切”都蕴含其中。

今天关注生育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健全育幼服务体系。完善家庭发展政策和生育友好环境。

3月7日,国新办举行吹风会,解读“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刘德春表示,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将加强生育保障,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规范有序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全面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完善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实现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提高6个百分点;减轻养育负担,发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作用,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家庭发展政策,在就学、住房等方面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生育支持政策的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的共同参与。从“十四五”时期的政策探索,到“十五五”时期的系统推进,我国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进入关键阶段。

当前,生育、养育、教育仍是制约家庭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如何通过实施精准政策,破解成本难题,让生育成为亿万家庭的幸福选择,是“十五五”时期亟待解答的民生命题。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采访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立足当前痛点,着眼长远发展,为构建全生命周期生育支持体系提供多元思路。

从“兜底”到“精准滴灌”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口工作不断实现新变革、取得新成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作出重要部署。

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了4个方面13项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并从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形成综合性支持政策。

2025年7月,《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根据《实施方案》,育儿补贴制度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至其年满3周岁。育儿补贴按年发放,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育儿补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大范围、普惠式、直接性向群众发放的民生保障现金补贴,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

今年3月7日,国家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说,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3300多万婴幼儿家庭领到育儿补贴。

生育意愿的提升,首先需要破解家庭经济负担的核心堵点。强化经济支持,建立精准高效的“真金白银”减负体系是民之所盼。

“全面推行国家育儿补贴制度,不仅要有‘普惠式’的基础补贴,更要实现‘精准滴灌’,对农村地区、低收入家庭及多孩家庭提高补贴标准。”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表示,应建立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联动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特别是对二孩、三孩家庭实施加倍抵扣或阶梯式补贴政策。实施针对多孩家庭的购房税费减免、贷款利率优惠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等政策。

对二孩、三孩家庭实施差异化激励,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生殖医学中心首席专家卢伟英也表示认同:“多孩导致家庭负担相应增加是不言而喻的。”

卢伟英建议,育儿补贴按孩次倍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额度随子女数量递增。同时,配套精准的住房支持和教育优惠,形成叠加效应。这种分孩次、多领域的组合政策,能精准瞄准多子女家庭的“痛点”,既体现生育贡献的公平性,也通过全周期支持切实降低负担。

在3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吹风会上,刘德春指出,“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发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作用,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家庭发展政策,在就学、住房等方面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现行的个税抵扣往往以个人为单位,难以完全反映出家庭整体的养育负担。”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阳光大姐集团董事长卓长立建议引入“家庭综合申报”模式,考虑差异化系数设计,例如,对单亲家庭设置更高抵扣系数,双职工家庭若无老人协助可给予额外的“托育支出专项扣除”等。

当前,隔代养育已成为我国家庭的重要育儿模式,但老人的付出常被忽视且缺乏保障。

对此,卓长立希望,可以将隔代照料者也纳入支持体系,对于与孙辈同住并承担主要照护责任的祖辈,政府可发放小额“照料津贴”。

前置生育力保护

生育支持并非局限于“生育”单一环节,而是覆盖婚前、孕前、产后、育儿,甚至子女成长的全生命周期。

在卢伟英看来,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核心在于给予女性全生命周期的关怀。构建“婚、孕、产、育、康”的全周期支持体系,是缓解生育焦虑、实现“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的关键所在。

在临床上卢伟英常见两类人群:一是因晚婚晚育导致卵巢功能衰退、求子不得的高龄夫妇;二是因经济与焦虑犹豫不决的年轻人。

“当前生育支持政策的核心堵点在于‘生育力储备下降’与‘生育意愿冻结’之间的结构性断层。”卢伟英告诉记者,政策往往侧重于“养不起”的后端补贴,却忽略了前端“生不出”的医疗干预和生育力保护的科普教育,医保覆盖存在不足与滞后。

因此,卢伟英提出,需从末端救治转向全周期管理,前置防线,将生育力评估纳入常规体检,引导适龄婚育,从源头保障生殖细胞质量。同时,在已纳入的部分辅助生殖技术以外,将生育力保存技术纳入医保,推广单胚胎移植以降低多胎妊娠风险,确保“生得出”更“生得优”。

“妇幼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构建全周期支持体系,是缓解生育焦虑、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关键路径。当前,生育力下降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必须推动生育力评估关口前移,将其纳入婚前医学检查、备孕前健康检查及常规年度体检自选模块中,引导群众变‘被动治疗不孕’为‘主动保护生育力’,从生命起点之前筑牢健康根基。”卢伟英说道。

接力降低育儿成本

今年2月12日,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妇幼司司长傅卫在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2025年新增89万个普惠托位的基础上,2026年,全国将继续增加普惠托位15万个。通过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切实降低家庭托育负担。

托育服务事关家庭福祉和人口高质量发展。“带娃难”“托不起”“送托不放心”是当前家庭生育的重要顾虑。

甘华田坦言,育儿成本过高仍是制约生育潜能释放的关键堵点,亟须从国家战略高度,通过系统性政策设计,大力降低家庭育儿成本,加速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甘华田建议,应将普惠托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加以保障,大力发展普惠托育,形成“1公里托育服务圈”,解决生育家庭后顾之忧。打破0—3岁和3—6岁分段管理的壁垒,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实现资源共享。

目前育儿补贴仅覆盖3岁以下婴幼儿,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仍是家庭教育成本的重要支出项。

卢伟英从生殖医学角度出发认为,生命早期1000天是大脑和体格发育的“机遇窗口期”,当前补贴聚焦0—3岁旨在保障健康起点,方向正确,普惠性托育更是解决双职工育儿难题的最佳方式,但后续缺乏动力。她建议采取“接力式”生育支持政策,将支持周期延伸,通过增加学前教育学位补贴,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往上延伸到高中三年,接力降低家庭成本。

对于育儿补贴延伸覆盖,卓长立也表示认同:“3岁只是入园的起点,而非养育压力的终点。建议将补贴覆盖至幼儿园阶段,重点支持普惠性民办园的收费减免或公办园的延时服务费。

“考虑到财政压力,可以先从‘3—6岁’做起,逐步向更高年龄段延伸,最终构建起‘0—18岁’的全周期生育支持体系。”

义务教育阶段虽然免除了学费,但课后服务、研学实践、素质拓展等隐性成本依然很高。为进一步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卓长立还提出探索“教育券”模式,“教育券”用于支付校外的科普、体育、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从而减轻家庭在素质教育上的负担。

形成合力保障“能生”“善育”

去年11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在学习时报撰文提到,生育问题并非孤立存在,需与教育、住房、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形成政策合成效应。

在教育领域,系统性重塑教育体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使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家庭需求。在住房领域,对多子女家庭给予购房优惠、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在就业领域,出台反就业性别歧视条例,明确企业招聘、晋升中不得歧视育龄女性;建立女性再就业培训基金,为生育后重返职场的女性提供技能培训;推广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等灵活工作模式,有效促进育龄群体工作和家庭平衡。

对此,甘华田表示,生育支持涉及多个部门,支持政策分散在各部门文件中,一旦欠缺顶层统筹,不利于形成从“能生”到“善育”的全链条服务闭环。

因此,甘华田建议,强化法律与政策顶层设计,构建完整支持体系。一是将应对少子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由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加快生育支持立法进程。研究制定《生育保障与家庭支持促进法》或类似专项法律,明确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家庭在生育支持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产假、育儿假、陪产假、托育服务、反就业歧视等政策措施上升为稳定法律制度。二是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在国家层面成立高规格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卫生健康、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力量,打破政策壁垒,实现政策联动。

卢伟英同样认为“生育友好需要全社会协同推进”,其中有一点就是需要关注女性职业发展,保障其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平衡生育与职业发展的关系。

“更重要的是,普及生育促进健康的科学认知,如足月妊娠可降低乳腺癌、卵巢癌风险,科普适龄生育和优生多生对女性生育力保护及子代的获益,帮助女性全面权衡生育得失,做出符合自身长远健康利益的选择。”卢伟英告诉记者,让生育成为幸福选择,不仅要发补贴,更要通过医疗技术兜底生育能力,通过社会服务减轻养育负担等等,形成合力,让家庭既有生的底气,也有养的能力。

相关阅读
渝ICP备2021001722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1627号